重庆出台十不准 严禁干部培训用公款“走读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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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4-10   来源:未知


  •     重庆4月9日电 记者9日从重庆市委组织部获悉,《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下简称“十不准”)已发布,明确规定干部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走读吃请,不准“陪读”代笔、公车伴读。

      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重庆“十不准”在上月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重庆情况明确并增加了新内容。

      “十不准”明确规定,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培训期间要吃在食堂、住在宿舍,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十不准”特别增加了一条:学员严禁酗酒,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在严禁公款消费和公车私用方面,“十不准”规定学员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集体聚餐、互请旅游;严禁学员安排工作人员“陪读”,不得请人代笔和抄袭;不准学员用公车“伴读”。

      “十不准”还规定,学员一律不准以同学、老乡等名义拉“小圈子”、搞联谊会,或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提供方便、谋取私利。

      在中组部规定中,要求主管主办部门不准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重庆“十不准”将度假村和星级农家乐也纳入禁止范围,要求主办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组织学员外出开展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活动时不得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得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娱乐活动。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成绩或责令退学,情节特别严重还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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