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湘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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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7-20   来源:兴湘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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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处分法适用于哪些人?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政务处分?……”9月17日上午,带着问题,兴湘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邀请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正处长级副主任、法学博士彭雁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解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国平主持会议。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勇及其他班子成员,总部及二级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二级以下单位班子成员共350余人通过主、分会场参加会议。
     
      “过去我们查案子,要求查深查透,一个案子要查一年多。领导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彭雁冰结合自己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政务处分法》出台的立法背景和立法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解读。他指出,“《政务处分法》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国家监察体系的内在要求,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重要体现,也是规范政务处分工作的主要保证,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
     
     
      与会人员在主讲人带领下,重点学习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政务处分的种类和期限、14种应受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在一个个真实案例中,强化了法治意识和红线意识。
     
      杨国平在总结会议时强调,一是要勤学善思,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的同时,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当前重点要学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要把掌握贯穿《政务处分法》中的原则方法、具体要求同理解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结合起来,在政治上清醒、思想上对标、行动上看齐。二是要遵规守纪,做畏法度的快乐人。畏法度者最快乐,用权任性者最终要付出代价。国企管理人员行使的是公权力,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要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政务处分法》,做到心存敬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三是要建章立制,做会管理的当家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要把国有企业搞好,必须善于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力和责任对等。要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的薪酬制度,奖要奖在明处,管要管住要害。要对照《政务处分法》《党纪处分条例》等国法党规,查找资金管理、资产处置、项目合作、商品购销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点,按照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要求,补齐制度短板,优化制度供给,加强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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