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造湖运动是土地财政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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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09-05  来源:未知


  •     截至今年8月,西安已建、在建、规划建设的人工湖多达28个,遍布西安城区与近郊。西安市水务局一名负责人称,这28个湖的水面面积超过5个西湖,造价总计达百亿元。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政府造湖动力来自于水和土地资源联合开发的价值,尤其是拉升房地产开发。

      通过制造人工湖来增加土地价值。不仅内陆城市西安如此,南方城市广州也是一样——海珠湖、白云湖,广州两个备受瞩目的人工湖相继对外开放后,根据规划广州还将新修6大人工湖。另外,其他城市也有小规模“造湖运动”。显然,“造湖运动”不仅需要大笔投入,还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改变。

      尽管一些地方制造人工湖声称为了“防洪、调蓄、改善城市景观”。实际上,人工湖的确有此功效,但主要还是土地财政思维在作怪,即为了吸引开发商投资、提升土地价值以增加卖地收入。但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值得商榷和论证,因为任何一种“运动”都应谨慎,何况“造湖运动”牵扯到决策、维护、水源等很多问题。

      首先,花费巨大投资用于人工湖是否获得纳税人同意?比如,西安“造湖运动”造价总计高达百亿元,这样一大笔投资是否公开征求过纳税人意见,资金从何而来?值得追问。如果缺少民主决策,程序的正当性以及造湖的合理性,就不免要被人质疑。从很多陕西网民的反映来看,对“造湖运动”很反感。

      其次,“造湖运动”究竟是为谁在造湖?按理说,西安所造的28个人工湖,中低收入者也有机会受益,但我们要意识到,地方政府制造人工湖的目的是为了让土地卖出高价,而这样的项目大多都是有钱人居住的高档项目。因此说,“造湖运动”主要不是在为穷人,而是在为富人造湖。

      第三,“造湖运动”不是在帮助地方财政,而是在伤害地方财政。原因很简单,地方财政长期依赖于土地,而在依赖土地财政的背后,是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模式、经济发展结构等不合理。如果继续陷入土地财政,种种深层问题依然会存在,最终会伤害到地方财政和地方经济。

      另外,“造湖运动”将是房价的推手。尽管房价由供求关系决定,但是,众所周知,地价是房价的主要推手。西安等地借助人工湖提升土地价值,显然是在推动土地价格上涨,这样才能收回造湖的成本以及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结果只能使房价上涨。如此一来,要想房价回归合理价位很难。

        不可否认,城市的土地资源是极其有限的,改变土地财政是个艰难的缓慢的过程。通过“造湖运动”不仅能让有限的土地资源价值最大化,而且还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保障公共支出。但是,大量制造人工湖需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而不是地方政府单方面说了算。

      让人忧虑的是,地方政府不是通过扶持制造业、服务业、高新产业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是长期深陷土地财政。目前,一些城市的土地财政思维体现在“造湖运动”,另一些城市的土地财政思维体现在 “填湖运动”——以填湖造地来拉升房地产开发。这样的财政思维该改一改了。因为,土地财政再怎么创新,也没有可持续性,而且还会受市场、调控等影响。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填湖运动”还是“造湖运动”,都是土地财政的变种,都是弊大于利,必须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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