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土地确权保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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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3-20  来源:未知


  •     3月5日下午,在全国政协经济小组讨论会议间隙,本报记者就城镇化、土地确权及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等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着名经济学家、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厉以宁。

      记者:您认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是农村改革的新起点,这种改革将带来哪些变化?

      厉以宁:农民得到承包土地使用权和权证,宅基地使用权和权证,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产权和房产证。农民有了三权三证,就有了财产、有了财产收入。如果农村和小城镇金融得到发展,农村经济就活了。土地确权保障了农民权益,无偿或低价征用农民土地的情况就可以避免。农民可以自愿参加土地流转,或自愿土地入股获得股权和土地分红,农民自营家庭农场也可以如愿。

      记者: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城镇化建设要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您怎么看?您认为的城镇化蓝图是什么样的?

      厉以宁: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由老城区+新城区+新社区三部分构成。要把城镇化搞好,老城区要重在改造,工业迁出,提高老城区的生活质量;新城区重在规划,以利于新兴产业发展;新社区要变成适合居民居住的区域。

      并且,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工不进城,就地解决就业问题。为此,要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适应将来需要,或鼓励他们创办小微企业,让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在土地确权之后,在农村把自己的承包地作为家庭农场经营好。他们可以住在城区和新社区,职业仍是农民,不过已经是家庭农场主,这样种植业、养殖业都可以发展起来。家庭农场和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不一样,它实际上是小微企业。

      记者:对于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您有何建议?

      厉以宁:房地产市场分两大块,主要以市场调节这一块为重心,在一个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中,市场自然会给它们均衡的位置。而政府要承担更大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部分,这样房价才能平稳。

        厉以宁 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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