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忠:反腐的关键是权力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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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9-09  来源:未知


  •     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仅靠查案解决腐败问题,必须首先从权力结构改革开始

        在反腐高压持续,不断有高官“落马”之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出台,新的规划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的反腐思路,其中改革"党的纪检体制”的内容最为引人关注。如何看待未来改革,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接受了财新记者专访。

      财新记者:如何评价过去腐败惩防体系的建设?

      李永忠: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能仅仅在原有的权力结构和原有的体制下小修小补,否则的话,与其说是在建体系,不如说是在“写文章”、“装样子”,肯定是中看不中用的!过去的惩防体系建设,无论是带着行动搞得比较早的,如深圳的反腐保廉体系搞了十多年了;还是在五年规划中搞得比较好的,像杭州、苏州,既没有防住许宗衡、许迈永、姜人杰,也没有震慑住薄熙来、刘铁男、刘志军。

      因此我认为,过去在改革方面的力度不够。这次中央政治局强调要把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这就反映出前后认识和行动的差距。

      目前的腐败“地雷”很多,但反腐的探雷器不行。因为它基本上是同体监督。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监察部门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这种探雷器,对腐败的地雷要么指针失灵,要么装聋作哑。

      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最有价值,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就是异体监督。它不属于香港的公务员系统,直接对特首(回归前是总督)负责,对香港政府各部门保持严格的独立性。同时,还有各种制度规定保证它能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因此它能够实施及时、到位、有效的监督。

      财新:在新的规划中,有没有就此进行改革?

      李永忠:8月27号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新的工作规划,就提到了改革党的纪检体制,具体还要看下一步的具体措施。我的观点是,建立第二个五年规划体系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加大步伐,推进政改特区或者是反腐特区的试点。

      体系建得再好,如果没有特区进行试点,就只能是一些原则性的工作建议和政策部署,只能是号召进行改革。就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解放思想为旗帜,以敢闯敢试敢冒相号召,但要制定出像包产到户这样的改革样板出来,必须靠安徽、四川农民去闯(进行改革试点)才行。

      再不抓紧搞,将来就没有机会了。为什么中央强调要“以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来推进各方面的改革?我认为,包括反腐廉政特区的改革。设立反腐廉政特区,可以把暂时难以在全国推进的、风险比较大的宏观层面制度改革,集中到一个区域内进行试点、过渡,这样就更容易实现突破。

      财新:改革的关键点在哪里?

      李永忠:改革关键是要调整权力结构,重点要针对苏共亡党的两个根本原因,一个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高度重叠的权力结构,二是自上而下层层任免干部的选人用人体制。

      邓小平在33年前就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既是“苏联模式”的总病根,也是我们一切问题的总病根。反腐也要针对这个总病根去改革。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腐败分子,因为绝对的权力绝对的倾向于腐败,这是一个人之常识、不证自明的公理。程维高、薄熙来等等,都是如此。

      中国经济领域的改革,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在合资企业、民营企业解决得比较好,即使垄断程度高的国企,要真正进入市场经济,要想成为有竞争力的百年老店,也必须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改革,董事会管决策,总经理及经理层管执行,监事会管监督,三个权力必须科学分解、合理配置。

     

      在选人用人体制的改革上,我们不妨看看市场经济是怎么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的。30多年来,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家都不是从中央组织部到县委组织部任命的,他们是市场经济“用脚投票选举”出来的!尽管每天都在被市场经济所选择或抛弃,但通过这种前赴后继的残酷筛选,他们在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李永忠 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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