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地方隐性负债是政府债务最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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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07-04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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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目前中国政府性债务中最主要的风险,在于地方隐性负债。解决政府债务问题,要有堵有疏、疏堵结合。
      贾康指出,政府债务问题,要在“治存量”(逐渐消化收缩已有隐性债存量)的同时,“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或“疏通明渠,堵住暗沟”,发展规范化、有利于风险防范的“阳光融资”式地方举债机制。
      他表示,2009年后,正式的“地方债”在中国已登堂入室(但还实际上附带有中央政府的隐性担保),但与地方隐性债相比,这种正式的“地方债”只占很低比重。而地方隐性负债中,至少7,000余家融资平台的债务是比较主要的部分。
      贾康表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风险包括,与制度安排缺陷相关的“不透明”及其风险,一些局部的和项目的风险,以及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债务资金带来的风险。
      中国财政部此前发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明确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国家审计署去年底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人民币(6.2000, -0.0035, -0.06%),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
      贾康指出,中国政府隐性负债的成因主要有四点:一是省以下分税制不到位,地方税体系迟迟未成型,地方收入紧张;二是转轨与发展进程不断强化地方“有偿”筹资和政策融资的现实需要,但制度建设在混沌状态中未得到规范推进;三是GDP考核压力生发地方短期行为动因;四是中央部门、地方高端自上而下的“达标”要求形成的压力。
      他并称,解决地方债务问题,还应积极地在改革创新中以公私合作伙伴(PPP)方式化减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这样既可减轻政府债务的压力,又可调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的力量来加大、加快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取得更好的资金使用结合绩效,同时扩大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
        贾康  财政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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