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浦: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意经济的挑战与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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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08-02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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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经济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正在逐渐改变传统金融的运营模式与发展方式,在云计算、移动支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的背景下,精准捕捉、分析、把握人们的行为习惯、消费偏好、信用评价等信息尤为重要。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不同程度地降低,逐渐对传统金融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模式产生较大影响,进而渗透到投融资商业生态的诸多方面,改变着金融格局与产业业态,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生态。在目前情况下,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多源于中小企业,文化产业自身的特质与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对融资有着特定的需求,互联网金融契合了两者的禀赋特质,为改变传统金融模式下文化产业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提供了新的契机与发展思路。
        目前,互联网金融拥有庞大的网民群体资源与市场发展前景。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 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年增长率为19.1%,保持着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
    同时,我国整体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在移动端的推动下提升至5.32亿,较2012年底增长了6440万,使用率高达86.2%,其发展迅速原因之一在于支付、金融、信息分享等应用极大限度增强了其用户黏性,并且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2.60亿,增长率为17.9%。从实际发展情况来看,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呈现出爆发式发展的趋势,一些互联网金融的亮点事件代表了新型业态的活力与吸引力。如2013年12月20日百度百发理财计划开售,10亿元在3小时内被认购一空;截至2014年2月6日,余额宝的用户数超过6100万,春节前7天有近400万人向余额宝存入,日均转入超100亿元等。可以说,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大爆发的年份,因而《银行家》甄选的“2013年中国十大金融事件”中就有“互联网金融”一席之位。具体说来,互联网金融的服务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信贷、众筹模式、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互联网金融门户等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突飞猛进,相关数据显示,自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来,截至2013年7月11日,国内共有250家企业获得第三方牌照。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3)》显示,2012年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支付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04.56亿笔,涉及金额达6.89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1811.9亿元。
    目前,第三方支付涉及基金、保险、网购、公共事业费用代缴等传统银行领域,诸如支付宝、财付通、快钱在内的第三方支付企业逐渐将进军传统金融领域作为其重要业务战略,并取得不凡的成效。例如,2013 年6月中旬,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和天弘基金公司联合推出了“余额宝”业务,用户将支付宝闲置资金转入余额宝后,即可享受获得不菲的收益、方便的网上购物与资金自由流动等多重便利,实现碎片化、实时化、便捷化的投资。这种集流动性强、收益性较高(每万份基金收益在同类基金理财产品中处于中上游水平)的金融模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仅具有支付功能,还可以利用沉淀资金做理财业务,基于用户的消费行为、消费习惯等数据信息聚合来进行信用评估分析、营销推广等。
        网络信贷
        网络信贷主要形式有两种:P2P 网络平台小额信贷与“小贷公司+平台”模式。P2P (Peer-to-Peer )网络借贷是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后者即有贷款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电子商务用户提供小额贷款。
    在网络信贷模式下,资金需求方可以在网络信贷平台上发布借款信息,资金盈余方如果有借款的意向就可以了解对方的资料(如信用条件、项目可行性等),如果愿意出借可以通过网络融资平台与借款人签署相关限制性的合同条款,提供对方所需的小额贷款,并且通过这个平台跟踪资金回报与还款进展。网络信贷依托互联网技术从事借贷中介,有效地克服了信息不对称、拓展信贷人群与提高借贷的精准性等问题,从而近几年获得快速发展。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网络借贷的典型代表,截至2013 年6 月末,已累计为32 万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贷款规模超过1000 亿元,同期增长284.6%,不良贷款率为0.84%,低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
        众筹模式
        众筹融资是指创意人为自己的创意向外界筹措资金或帮助,然后将创意的开发过程和结果提供给出资人,出资人通过创意的盈利来获得相应的报酬。这种模式有助于新创意与新技术的开发运用,具有获取资金成本低、对接匹配度高的特点,对于细分领域的微创业而言较为合适。据调查数据显示,2012 年,中国约有150 家在线众筹金融公司,年交易额约为50 亿元人民币。在文化产业领域,一些文化众筹的实践经验成为亮点。作为创意之都的深圳提出“加大对网络第三方支付和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支持力度”,并将“众筹”一词列入2014年的一号文件中。不过,此模式所存在的风险防控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解决。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
        以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为特征的互联网大发展与大繁荣,逐渐改变着信息的传播、组织方式与人们的生活方式。借力互联网平台促进了金融业务创新,基于大数据技术背景,网络保险、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服务形式有了新的更加精准、智能化的平台。
    互联网金融正在逐步改变传统金融的运营模式与发展方式,给融资领域带来较大的机遇与挑战。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网络化进行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的较为复杂的资金金额、风险、期限收益匹配等交易流程简化,支付便捷,这方面的成本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金融中介作用削弱,交易成本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促成金融民主化,将互联网环境下分散的、碎片化、长尾般的投融资需求集聚形成有效的金融市场。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金融交易的新工具与海量信息数据的支撑,有助于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高度融合和在线控制,改善风险管理、风险评估、资产定价等环节,使得贷款效率和安全性大大提高。比如,云计算的后台智能技术将促使用户识别更加精准,使得金融机构对客户的金融交易信息、行为偏好分析乃至消费和产品的偏好分析变为现实,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准。
         另外,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网络“将金融生态领域的边界大大拓宽,更多的个体能够融入到金融市场中”,实现低成本服务覆盖,服务订单化,小额信贷可以规模化。互联网和金融业双向渗透、互相促进的整体演进趋势,金融体系的互联网化使得交易信息变得更加透明、运营效果更高与风险控制成本更低,对传统金融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构成极具竞争力的挑战,甚至在某些领域具有颠覆性的影响。大数据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变革着金融格局,大金融、大机遇伴随而来。互联网金融模式实践情况及其所带来以上的机遇与挑战,实际上也逐渐渗透到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生态中。这对如何解决文化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实践方向。
    金元浦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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