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春涛:用《条例》构建一个有效的全覆盖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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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1-07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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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春涛,北京四海昌信咨询中心,可特邀知名专家学者出席演讲会议等活动
    谢春涛

    专家简介:谢春涛,著名党史专家,1978年至1988年先后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教育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并被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聘为客座教授或特约研究员。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集中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特别强调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对《条例》做了如下解读。
    我是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很高兴能有机会和大家交流。
      一、《条例》强调各个监督机构的主体责任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它针对过去我们党的建设出现的问题,总结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监督的经验,是一部非常好的法规。它进一步强调了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的责任,各级纪委专责监督的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责任、党组织日常监督的责任,还有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要逐步建立一个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二、《条例》强调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条例》特别强调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条例》为什么强调对这群人的监督?因为这群人就是总书记经常讲的关键少数,而且是关键少数当中更关键的少数。他们影响和决定着党的建设,甚至影响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方方面面。如果领导干部都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头执行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那么将对全党和全国产生巨大的积极示范作用
      三、《条例》强调监督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条例》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的监督经验,包括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比如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纪检组的派驻、巡视制度的改革、反腐败的国际追逃等,对这些行之有效的党内监督方式都有明确规定。《条例》主题虽然是党内监督,但并不全是党内监督,它还支持民主党派的监督,支持政府、人大、监察机关的监督。它还特别强调,要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相结合。十八大以来,群众监督成果显著,也彰显了党内监督的作用。《条例》的颁布及其随后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够对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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