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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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08-21  来源:新华网


  •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其中明确提出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机构改革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第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第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原则与主要任务;第三,持续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


      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


      (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过程中,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我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主要经验


      从我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发展历程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截至2018年前,党中央部门改革集中进行了4次,分别是1982年、1988年、1993年、1999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集中进行了7次,分别是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也就是说,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之前,党中央部门改革进行了4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进行了7次。在这些改革中,我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很多重要经验:一是按照特定历史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机构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关键,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三是协调推进政府职能与机构配套改革,职能转变要通过机构改革来体现和巩固;四是把政府组织体制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五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2.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党政机构基本适应了我国现代化需要,但是我们也要客观地看到,与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需要相比,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通过机构改革来加以解决:一是在一些领域中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二是在一些领域中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如在流通领域、生产领域市场监管中长期存在着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三是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存在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的问题;四是在一些领域里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尤其是县乡权责划分不合理,不利于县乡的治理和管理;五是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特别是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基层治理的职能、基层执法的职能迫切需要完善;六是军民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七是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需要增强;八是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九是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


      我国在机构设置和编制方面,主要依靠“三定”方案。在机构编制管理中,有些方面存在管得过死、不利于总体调剂的现象。有些单位人浮于事,有些单位编制不够用,因此机构编制的灵活性有待增加。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首先就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了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就是对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在机构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我们党要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框架与完整体系。从整体上看,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一系列具体框架和完整体系构成的,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一是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党领导一切,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二是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就是要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统一起来,统一到具体机构和职能体系中;三是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四是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五是深化跨军地改革,全面落实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六是深化群团组织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七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地方机构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八是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我们看到,国家治理体系是通过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政协机构、跨军地、群团组织、地方机构等的改革组成的。所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具体体现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完善之中。


      (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些战略目标迫切要求我们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体地说,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一系列重要论述。


      1.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要根据实际需要,自觉进行机构调整和改革,以利于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整个机构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从机构设置上充分发挥党领导一切工作的体制优势,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各环节。”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立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统筹进行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看成一个整体的、系统的工程,统筹推进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地方机构、群团组织等的改革,进行系统研究和系统改革。


      5.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


      我们进行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关键是要实现机构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并存。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这个目标达到了,该精简的就精简,该加强的就加强,不要为了精简而精简。


      6.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


      7.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转变和优化职责是关键


      2018年3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转变和优化职责是关键。要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把为人民造福的事办好办实。因此,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转变职能、优化职责,为人民谋幸福是关键。


      8.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要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9.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机构和编制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2013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


      10.改革方法论


      习近平总书记对怎样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也有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要动奶酪的、是要触动利益的、也是真刀真枪的,是需要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的。


      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确保改革有条不紊进行和工作平稳有序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好“立”和“破”的承接顺序和辩证关系。“立”的工作要做在“破”前,没有“立”住之前,不要急于“破”。一方面,“立”得住,才能“破”得好;另一方面,只有彻底“破”,才能为更好“立”创造条件。根据这一重要原则,各部门在改革进程中要及时衔接、迅速到位,努力做到改革、工作两不误,确保改革不停步、工作不间断。


      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改革突出政治引领,层层开展多轮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投身改革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精心做好大量政策性、原则性、事务性、具体性工作,密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跨部门重点问题,周密做好干部调配,统筹消化安排超配干部;精心做好离退休干部归属交接,给干部职工吃下“定心丸”,广大党员干部衷心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涵盖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核心、着力点以及方法论,明确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有效路径,科学回答了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等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机构改革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为机构改革论证设计、组织实施提供了全方位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指挥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全会文件起草组组长,主持顶层设计,制定改革决定和方案。改革实施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和各部门工作方案,亲自签批部门“三定”规定和地方机构改革方案,亲自协调重大政策问题。在一些改革的关键节点、关键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果断拍板、一锤定音,确保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推进。


      (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


      方向和原则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遵循什么样的改革原则,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贯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的核心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深化机构改革,就是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对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从而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力的保障。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权益。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完善多个方面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相应机构和职能。


      3.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优化,主要是指机构和职能的优化。要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比如,在市场监管方面,要解决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包括市场监管力量分散、机构分散设置的问题,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


      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协同,主要是指相关机构之间的配合联动,使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


      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高效,主要是指体制机制运行的效率效能。要提高机构体制机制的运行效率,就要简化中间层次、减少管理层级、加强流程公开透明等,使各领域各层级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有序协同。


      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必须坚持机构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机构和编制。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任务与措施


      1.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


      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首先就要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1)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明确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通过新建、更名、优化体制,调整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加强党中央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网络信息、财经、外事、审计、教育、机构编制等工作的领导,完善办事机构设置,提升了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比如,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国相关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协调推进。再比如,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


      (2)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


      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3)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


      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在此次改革中,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将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4)统筹设置党政机构


      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此次改革中,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侨务工作,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5)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2.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


      在宏观管理部门机构和职能的改革中,要科学设定宏观管理部门职责和权限,强化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更好发挥国家战略、规划导向作用。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


      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加强和优化政府法治职能,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加强和优化政府财税职能,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加强和优化政府“三农”工作部门,组建农业农村部。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和优化政府对外经济、出入境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职能,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3)完善市场监管体制


      重点是把市场监管方面职责统一起来。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4)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要组建自然资源部、组建生态环境部。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的重新组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整合原有7个部门的相关职责,实现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五个打通”,以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相互贯通。彻底打破“环保不下水、不下海”“水利不上岸”“海洋不登陆”的碎片化分工格局。生态环境部组建后,入海入河排污口摸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比如渤海和长江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获得的排污口数量,远超过去环保部门掌握的情况,充分显示了改革成效。


      (5)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加强和优化政府在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法律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职能,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部,更好地履行民生服务与保障职能。比如,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整合了13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职能。2018年4月16日,应急管理部正式挂牌。应急管理部组建一年多以来,先后成功应对了超强台风“玛莉亚”和“山竹”、内蒙古汗马森林火灾、山东寿光洪涝灾害、云南墨江5.9级地震等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除了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管理部还组建了27支地震(地质)、山岳、水域、空勤专业救援队及一批跨区域机动救援力量,组建7支国际救援专业队伍。原来我们在抢险救灾应急管理工作中,很多部门组织救援都是分散的,协调非常困难。如今进行应急救援,只要派出一个部门联合工作组,就可以担负过去灾前指导、灾中救援、灾后救助等几个工作组的任务,既节约了行政资源,也有利于实现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这次组建的市场监管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整合了原来30多个执法领域,涉及100多万执法人员,切实解决了多头、多层和重复执法问题,解决了违规违法、执法扰民问题。


      3.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


      要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推进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1)完善党政机构布局


      减少多头管理,减少职责分散交叉,使党政机构职能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


      (2)深化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


      在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中,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中,组建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在深化司法机构改革中,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从而更好地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最广的一次历史性变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特别是检察机关增设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万余件。


      (3)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推进社会组织改革


      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由社会组织依法提供和管理。


      (5)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


      (6)深化跨军地改革


      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深化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跨军地改革,推进公安现役部队改革。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4.合理设置地方机构


      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1)确保集中统一领导


      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在集中统一领导方面组织机构,要上下对口,从而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2)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


      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3)统筹设置地方党政群机构


      统筹设置党政群机构,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市县要加大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


      (4)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适应街道、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5.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要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首先,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和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党政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规定。同时,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还要加大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持续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


      2019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动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是局部的、修修补补的改革,而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这次机构改革,涉及范围之广、情况之复杂、触及利益关系之深前所未有,推进之平稳、效果之扎实也前所未有,改革非常成功。比如,国税地税系统合并,精简了近一半司局级机构,超过2.2万名领导干部由“正”转“副”。一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从中央到地方,上下同心,整体性推进各级各类机构改革,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理顺了不少多年想理顺而没有理顺的体制机制,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主体框架初步建立。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重大成效,总体上完成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任务。


      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


      第二,党和国家机构履职更加顺畅高效,各类机构职能更加适应新时代战略要求。通过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整体性重构,更加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最大限度解决职责交叉问题,解决了60多项长期存在的部门职责交叉、关系不顺事项。


      第三,省市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构建起上下贯通、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第四,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顺利推进跨军地改革任务。


      第五,同步推进相关方面改革。同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等,发挥了改革的整体效应。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宝贵经验。在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我们探索和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坚持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中央和地方一盘棋,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这次机构改革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成效。


      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真正发生“化学反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此,要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就要在今后的改革发展过程中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真正发生“化学反应”。那么,怎样发生“化学反应”呢?


      第一,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推动党委职能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统筹协调,整合优化力量资源,发挥综合效益。


      第二,紧紧围绕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加强机构融合、人员融合、编制融合与资源整合、协同配合,推进政务流程优化与服务提速。在以后的改革中,要在“优化”“协同”“高效”三个方面狠下功夫。要提高效率、优化政务流程、推进智慧政务建设,要明确责任,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要简化中间层次、加强流程公开透明,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一网式”“一门式”“一站式”服务,推广“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用跑”的典型经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第三,紧紧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进。


      第四,紧紧围绕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确保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发挥地方积极性创造性。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凡适宜交给地方承担的工作,尽可能交给地方。要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和主观能动性,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五,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综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与基层管理体制改革。通过配套性改革,形成公共管理各个主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无缝隙对接,充分加强党委、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执法机构与基层组织之间的整体合力。


      第六,紧紧围绕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党政机构都要按照“三定”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好“三定”规定中对本机构职能和职责的要求,并且要将机构职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职位、每个人员,形成履职尽责的链条与闭环。


      第七,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依规管理机构和编制。要严格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真正做到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2019年6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这个条例是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的制度化具体化,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


      第八,紧紧围绕新机构新职能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敢担当的本领。机构改革的“化学反应”,要最终体现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忠诚干净担当上来。干部要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把严明纪律和规矩贯穿选人用人之中,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以上是我今天给大家讲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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