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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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7-23  来源:新华网


  •   本期报告的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脚点是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项坚持不懈的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了战略部署。我们知道,“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不是一次性提出的,它们分别是在不同的时间被提出来的。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时报告的原文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是战略举措。对于以上两个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有非常形象的比喻,即“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忽略任意一方面。强调改革和法治缺一不可,是因为在党的十八大前,这两者的发展有一些不同步。
     
      1978年12月13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在实践中,我们在有法可依方面做得最好,在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宣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当然,我们在法律体系上还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追求的是变化,原来的体制如果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就要去调整。但法律也不能朝令夕改,法律要有权威性。在实践中,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前,我们为了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某些方面的法治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带来了一些问题。
     
      所以,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到了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将“三个全面”上升到了“四个全面”,构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它们的内在逻辑关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因为我们面临着“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包括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四大危险”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时出现的一些内部和外部的危险。从精神懈怠危险的角度看,中国与西方国家不同,西方国家是多政党制,它们为了获取选民的选票而展开争夺。按照宪法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唯一执政党。我们党在唯一执政和长期执政地位不变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出现精神懈怠的。
     
      从能力不足危险的角度看,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是革命党,到了1949年10月1日,我们由革命党变成执政党。作为执政党,我们在执政中遇到的情况要比在革命时期面对的情况更为复杂。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世界进入全球化时代,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都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所以我们党在面对更为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时,必然要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
     
      从脱离群众危险的角度看,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推翻了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后来执掌了国家的政权,在这个过程中靠的是人民的支持。在淮海战役胜利后,时任华东野战军司令员的陈毅同志曾深情地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为什么人民群众坚定地站在中国共产党的一边?因为我们党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们党内有极少数的领导干部确实脱离了人民群众。如果一个执政党不再继续和人民站在一起,脱离了群众,这个政党就会面临着重大的危险。
     
      从消极腐败危险的角度看,极少数的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经受住考验,也没有守住底线,而是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谋取了私利,所以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我们的执政地位。
     
      “四大考验”与“四大危险”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在我国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快时,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自己的本色,牢记自己的使命。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除了“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央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第一个一百年”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就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总目标。“第二个一百年”是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我们从新中国成立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叫“站起来”;第二个阶段叫“富起来”;第三个阶段叫“强起来”。现在我们已经正式进入第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这一段时期。在这个时期,我们经受了国内外的考验,真正站住、站稳了。因为从1840年开始,中国人民就面临外部有帝国主义侵略,内部有封建王朝压迫的境地,再加上后来的官僚资本主义,中国人民迫切寻求解放。于是,经过中国共产党的艰苦奋斗,终于带领着中国人民推翻了身上的这“三座大山”。1949年,党中央在从西柏坡转移到北平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在路上与周恩来同志有个对话,毛泽东同志说:“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周恩来同志答道:“我们都应当考及格,不要退回来。”毛泽东同志坚定地说:“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
     
      李自成是明朝末年的一位农民起义领袖,当年他带领农民起义军打到北京昌平时已经胜利在望了,昌平是京城北面的门户,如果昌平失守京城就保不住。崇祯皇帝知道大势已去,于是上吊自杀了。现在在昌平西关环岛还有李自成的雕像。李自成给自己的王朝起名为大顺王朝,顺利的“顺”,一方面他希望自己建立的王朝一帆风顺,另一方面这个“顺”字有应天意、合民心的意思。但是李自成在北京只当了42天皇帝就被从山海关进来的清朝军队赶了出去。所以毛泽东同志的意思是中国共产党人不会重蹈李自成的覆辙。
     
      改革开放后我们富起来了,尤其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又提出了一个新目标,要在建党一百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实现强起来的目标。
     
      其实不管中国是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都依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强起来的挑战比以前更加巨大,因为它不光涉及到经济领域的问题。在2011年,我们的GDP就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了。2018年,我们GDP已经达到90万亿人民币,是美国的三分之二了。按照估算,我国的GDP大概在2035年左右就会超过美国。但是光有经济上的成就,不能证明我们已经强起来了,因为强起来还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诸多因素。所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第二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是在“四个全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的。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提了“十四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十四个坚持”就是“四个全面”的具体展开。
     
      总结一下,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我们必须应对好新的时期的考验和挑战;第二,我们必须承担现在的历史使命。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发展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我们基于对经验的总结,进一步丰富了从严治党的理论,并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将“从严治党”升级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贯的主张,并不是党的十八大后才提出来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当然,党的十八大报告本身并没有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后,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细致的战略部署。
     
      大家知道,我国每五年就有一个发展规划。我国的“十三五”规划时间是从2016年到2020年。当“十三五”规划结束的时候,也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完成的时候。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的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活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只强调防止权力的腐败,它还包括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
     
      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我们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然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也是这几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
     
      过去,我们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利用权力谋取私利,败坏了党的形象,也让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拉大了,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怎样防止权力的腐败?权力是治理国家所必须有的,中国共产党又是中国唯一执政党,所以我们的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际上就是让权力受到约束。因为任何权力的行使都有要求、标准、程序、责任一系列相关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那么制作笼子的“材料”是什么?我认为有两方面:一是国家法律,二是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来推进。我们共产党人在国家治理方面从新中国成立后就一直在探索,在这期间有很多曲折和教训,但我们不变的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追求。邓小平同志也曾讲“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我们专门研究了怎样推进依法治国,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制度和措施,这是我们党在历史上第一次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法治建设。
     
      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制作笼子的第二个“材料”是党内法规。除了依法治国外,还有依规治党。依法治国是对国家的治理。依规治党是执政党内部的事。这两个问题看起来好像不同,但是其实它们的结合很紧密。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执政党,所以治党和治国无法分开,比如很多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该如何行使权力,国家法律也有对国家公职人员要求,它们的落脚点是一样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国家公职人员只要掌握国家公权力就不能乱来,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不能谋取私利、滥用权力,不能超越职权来行使权力,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行使权力。我国的公职人员绝大部分是共产党员,我们又是中国唯一执政党。所以对于党员来讲,必须有党内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是紧密相关的,它们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重合。
     
      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在哪些地方紧密相关呢?它们相关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意思就是把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统一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一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综上可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更上位的概念,包括两部分:国家法律、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同样包含两部分: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要落在制度身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制度的建设,这是从国家治理体系层面看的。从党的治理层面看也是一样的。所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讲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延续。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中首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组织建设角度看,严格管理政党要着重管理干部,坚持以严格的纪律和措施来管理干部,使广大干部公正廉洁,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严格制度和纪律的落脚点还是在“制度”二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他强调纪检监察队伍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际上党的十九届中纪委二次会议有个新变化,就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对制度建设做了重大建设,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然后到党的十九大时正式提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监察委员会现在有两个身份:一是党的身份——纪律检查部门;二是国家身份——监察委员会。在改革过程中,我们还把原来属于行政监察系统的监督权力以及监察院反贪和反毒的权力一起转移到新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建设调整。
     
      原来行政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是分散的,在实践中这种体制有很多问题,现在我们把原来分散的权力集中到一个新的部门身上,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原来党的纪检部门获得了一个新身份,这样可以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样一来,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权力监督和反腐败领域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党的十九大对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提了更高目标和要求,所以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升我们党的权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我们可以看到,制度建设不是孤立的是贯穿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中的,也可以理解为这五个方面的建设的落脚点也在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还指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对于反腐败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有一些新的判断,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反腐败斗争要稳扎稳打,善作善成,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要坚如磐石。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这三句的第一阶段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党的十八大在召开之前的反腐败情况不容乐观,积攒了很多问题。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第二阶段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这实际上是制度建设。腐败一方面是领导干部自身的问题,他们没有坚持住自己的党性,滥用权力。另一方面与制度不完善也有关系,一些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没有受到约束,尤其对一把手的约束不够。
     
      党的十八大后查处的很多领导干部在各个单位、各个行业中担任一把手,他们在反思自己腐败原因的时候,都提到担任一把手以后,没有约束了。所以权力没有约束必然会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不是指权力大到无边,而是指权力在行使的时候没有外在约束。过去,主要领导在最后做决策时是没有制度约束的,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行政机关所有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都要求接受合法性备案审查。所以行政机关现在也建立了自我约束机制,政府出台的红头文件首先在行政机关内部要接受合法性审查。
     
      十三届全国人大召开后,党和国家机构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法制部门和司法局合并到一起了,现在合并后的部门的其中一项职能是对行政机关出台的重大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在政府的常务会议通过后,这些文件还要交给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这就叫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在内部进行合法性约束,在外部的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即使人大常委会认为没问题,老百姓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对某个决策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现在政府在出台红头文件或者重大抉择的时候,可能会面临三重约束:一是行政机关内部审查;二是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三是法院审查。
     
      第三阶段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权力具有诱惑性,现在我们要通过制度的完善,让领导干部慢慢形成不想腐的自觉。要想做到不想腐的自觉,需要领导干部内部和外部的提高。内部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真正认识到我们党的历史使命和党的性质,所以我们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国共产党员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而是为人民谋取福利的。外部提高需要制度建设,比如加大违法后的处罚力度,让党员知道违法是得不偿失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益的保障,让他们能经得住外部的诱惑。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能、监察对象以及相关的权力做了更详细的规定,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制度变革。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内容
     
      (一)思想建设
     
      第一,我们要加强理想信念的建设,防止“精神缺钙”。习近平总书记对理想信念有非常形象的比喻:“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中国共产党人是有崇高理想的,是由社会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
     
      纪律和规矩要挺在法律的前面。党员干部是国家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党员干部要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因为我们党是具有先进性的,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如果没有理想信念是走不下去的。
     
      在实践中,我们现在有很多思想建设的措施,比如,2012年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到2014年,我们党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我们党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6年,我们党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9年,我们党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执政党,我们党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的组织建设。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有很多相关的论述。刚才提到,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中首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战略高度。他在江苏考察时还对严管干部提出了“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同时,我们的干部队伍还必须做到“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改变过去“带病提拔”的不良现象。
     
      如何防止“带病提拔”?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发现被查处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时间很长,在这个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还在不断地得到提拔。刚开始他们的腐败情况比较轻,但是随着地位的提升和权力的增长,他们的腐败行为越来越严重,直到最后不可收拾。
     
      所以,党内监督尤为重要,需从预防着手,一旦出了小问题,党内监督要赶紧介入,谈话要“红红脸、出出汗”,必要的时候给予党内轻微处分,阻止一些同志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党严格了干部选拔制度,尤其在干部被提拔时要查清个人财产,然后组织部门还要进行相关核实,这样可以避免领导干部边腐败边提拔。
     
      另外,还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第一,要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推动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人民、凝集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第二,建立严格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在党的十八大之前,确实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几乎没有党的活动,处在瘫痪状态,甚至很多人民群众不知道某个单位还有党组织。
     
      在改革开放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型社会组织,它们有些甚至没有党组织。因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所以新的社会组织也需要有党组织,比如私营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都需要党组织。现在所有的行业都要建立基层党组织,同时要激活原来瘫痪的党组织,让党组织真正发挥作用。
     
      (三)作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下大力气净化政治生态、整治“四风”、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惩治腐败、加强法规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同时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有相似的地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往下依次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党内法规中最上面是党章,党章下面是依次是准则、条例等。
     
      (四)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是制度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在实践中,我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其他几方面建设当中,如:作风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大家知道,党内法规上升到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当中。中央对党内法规建设提出目标:建党一百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原来我们也有党内各项制度,比如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但之前该制度执行得不严格。党的十八大后,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有重大变化,其中不光要求个人财产申报,还包括其他重要的事项申报。最重要的是这个制度现在能真正地被执行。
     
      在完善制度的时候,还要加强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现在我们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承担着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监督党内各项制度的执行。国家法律层面有司法机关来保障法律执行,党内法规是另外一个体系,我认为,我们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在其中承担重要的职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专责机关的意思是不光要监督,还要强调责任。
     
      (五)反腐倡廉
     
      我们现在对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对关键少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的行为。当前,围绕着反腐倡廉有很多规定,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虽然党员思想是抽象的,但党员廉洁不廉洁,尤其是基层官员廉洁不廉洁,老百姓是有切身感受的。
     
      2012年,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另外,在2013年中共中央还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在经费的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作出规范,这个条例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是一致的。还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都是党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式方法——巡视制度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改进——巡视制度,它在这些年的反腐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实,巡视制度在1990年的时已经建立了,只不过在那时候巡视制度还不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制度真正发挥了作用并不断完善。
     
      巡视组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加强对某一个地方的巡视,党中央在一届任期之内要对所有下属的党组织进行最少一遍的巡视,这叫巡视全覆盖。然后省委也可以开展巡视工作,近几年再下一级党委也建立起类似的制度,叫巡察制度。
     
      巡视组进行巡视时,它以旁观者的身份出席地方举办的相关会议,召开座谈会与相关人员交流,参照相关文件,掌握并研究民众所反应的各类与领导干部相关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中提到,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2013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明确提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201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情况的专题报告,明确了巡视的方针。2015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指出,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
     
      我为大家梳理这些文件是想让大家了解,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对巡视工作的认识在逐渐提升。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全党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注意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前面都有“自我”一词。这强调了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首先要有能力治理自己,正人先正己,如果连自己内部的腐败问题都抓不好,就没有办法承担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执政党。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从宪法的角度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的地位。从事实的角度看,我们不光有9000多万党员,最关键的是我们还有严格的纪律。
     
      中国共产党与各个民主党派是合作关系,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我们党领导下来参政。所以,对我们执政地位构成威胁的只能是内部问题,我们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概括起来起来就是自我革命。进行自我革命的方式就是巡视。从2012年到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的讲话有23次,指示和批示有50多次。2017年,我国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改。除了对巡视组织作出规定外,还明确了巡视的侧重点和要求,尤其强调了政治巡视。
     
      巡视的对象是下属的党组织,而不是范围之内所有的党员,关注的也不是所有的工作,而是要巡视重点问题,比如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中央巡视组当好“八府巡按”“钦差大臣”,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重点查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顺风耳”。
     
      巡视组不解决问题,而是要通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视后要对这个单位的党组织进行巡视意见反馈,指出这个党组织在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2012年到2017年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95次会议来研究工作、听取汇报、部署任务,中央巡视组开展了12轮巡视,共巡视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一共处理了来信来访共159万件,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谈话5.3万人次,发现各类问题8200余个。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于巡视。
     
      不光要加强巡视,做到巡视全覆盖,还要制度创新,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巡视回头看。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对省区市开展‘回头看’,特别是对那些整改不力、查案不够、震慑不大的地区,要优先安排,决不能让他们觉得巡视是‘一阵风’。”巡视是政治体检,“回头看”是复查,是与时俱进的新巡视。“巡视‘回头看’,不是‘回眸一笑’,而是‘回马一枪’。这一枪,要点中要害、枪枪见血”。
     
      专项巡视有点穴式和巡查式,是一种机动式的巡视。政治巡视的定位更加集中,不是针对所有问题来查找线索,而是专门以政治单位的政治建设为核心,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的政治要求,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发挥政治导向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看到有效果了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相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了重要论述和战略安排,反腐败斗争是其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率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
     
      从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到四次全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总体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2015年是“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2016年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2016年底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8年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除了巡视外,另一个制度建设是党内法规建设。从体系的角度看,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最终落脚点是制度建设,制度建设中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党内法规的完善和发展。当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一样,是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是“两条腿”走路。在建党一百周年时,要确保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根据效力位阶排序,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我们的条例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
     
      监察体制改革。从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到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制定,现在监察委员会从中央到地方全面地建立起来了,并且已经开展工作。全面严治党的重大制度变迁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反腐败全覆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腐败问题。
     
      本期报告简单梳理了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一些论述以及实践中的一些具体制度构建,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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