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连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

    时间:2019-12-04  来源:新华网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有几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第一,强调“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这就把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两者之间关系进行了科学说明。第二,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原有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提法上,增加了“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两个方面,这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第三,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个提法值得我们注意,这在党的文献里也是第一次提出来的。第四,提出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这就对社会治理要从哪些方面入手、要解决哪些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思路。下面,我从几个方面来谈一下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些体会。


      一、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一段话把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内在的逻辑关系给讲清楚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次全面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而且《决定》也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并规划了三个阶段的任务,即: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为此,《决定》还提出了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其中就包括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也是在我们党的文献里面第一次把社会治理上升到制度这个层次。13个“坚持和完善”,其中包括了社会治理,也就是: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两者之间,一个是部分,一个是整体;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其中,民主协商、科技支撑,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在党的文献中被提出。


      以前,我们更多地是用“社会管理”这个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这是将“社会管理”作为地方政府一项重要职责提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政府要履行五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只是一字之差。社会管理更多地强调政府的职能,而社会治理则强调多元参与、共建共治。我们可以简单回顾一下,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到今天,在我们党的文献里关于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的一些重要提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里强调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实际上强调了党、政府、社会、公众这四个社会管理的主体如何在社会管理中各负其责。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相比,党的十八大增加了“法治保障”,并把“社会管理格局”改为“社会管理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我们开始用“社会治理”这个概念。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那么大家注意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提法是“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强调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但增加了“民主协商”“科技支撑”这两条,而且把“社会治理体制”改成为“社会治理体系”。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党关于社会治理的理论是逐步完善的。正是因为如此,也推动了我国社会治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对当前的社会治理工作,我们要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估计。一方面,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在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的同时,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阶层结构分化、重组,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参与意愿更加强烈,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环境比以往更加复杂。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因此,我们必须时刻居安思危,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开创社会治理崭新局面。


      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创新理念。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这里,共建是基础,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治是关键,要求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共享是目标,要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要运用正确方法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尤其是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说:“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单纯维稳,不解决利益问题,那是本末倒置,最后也难以稳定下来。”所以,要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二是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波涛汹涌。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七个方面。


      第一,党委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社会治理同样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完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体制。社会治理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社会治理多元共治,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学校、社区、公民要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在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最核心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所以,推动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行动,促进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推进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作用,围绕基层党组织构建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


      第二,政府负责。在社会治理中,政府负有重要的职责。在社会治理中,必须完善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在完善政府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横向上,要破除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端,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机制,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纵向上,要破除头重脚轻、贯通不畅的难题,打造上层统筹有力、中层运转高效、基层做强做实的治理体系,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的能力。


      第三,民主协商。这个问题我们放在后面说。


      第四,社会协同。社会治理,责任在政府,活力在社会,潜力在市场。社会协同,要创新和完善鼓励多方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搭建互动平台和载体,建立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让千千万万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第五,公众参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涉及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共享的前提是共建共治,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职责。就政府而言,要构建公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的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强调公众参与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注意到,要健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风险与责任相关联,激励与惩罚并重的制度。


      第六,法治保障。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办事。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治理难题,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使遵法而行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完善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也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即:要制定和完善社会治理领域急需的法律法规。


      第七,科技支撑。科技进步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推动力。这些年,社会治理取得这样大的成效,应该说和科技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我们要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三、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处理。”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我想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巨量的事情被挤压在一个相对有限的时空当中。什么是巨量的事情?那就是社会转型。社会转型包括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第二个阶段是从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为信息社会、知识社会。社会转型的两个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不完全一样的:第一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要实现工业化;第二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要实现信息化。发达国家从工业革命开始到步入社会转型,到上个世纪60年代,他们社会转型的第一个阶段基本完成了,并转向了第二个阶段。然而,我们社会转型的第一个阶段现在还没有完成,同时还要面对信息化的挑战。所以,我们要同时承担起工业化、信息化的双重历史使命。但是,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社会转型加速期,往往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矛盾多发期。由于社会转型会带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从以农业为主体向以工业为主体转变,进而向第三产业为主体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会带来就业结构的调整、重组和变化;就业结构的变化会带来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也会带来各种各样社会利益群体的变化。西方国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他们有时间慢慢解决。但是,西方发达国家在过去上百年甚至二百多年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现在都遇到了。所以,我们不能忽视社会转型带来的矛盾和问题。


      第二,发展的不平衡。社会和经济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行业之间出现了明显的不平衡现象。这就使得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必然会导致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


      第三,利益分配的不均等也会带来大量的矛盾和问题。改革本身就是利益关系的重新和重大调整。改革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也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和代价。在理论上来讲,改革发展的成果是要由全民公平合理地共享,那么改革发展的成本也应该由全民合理地分担。


      第四,社会分化加剧,新社会阶层产生,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矛盾也就更加突出。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结构包括很多方面,表现为:人口结构——老了;家庭结构——小了;城乡结构——倒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城镇化率接近60%;阶层结构——新了,产生了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结构变了,也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而且社会矛盾是带有风险化趋势。但是,社会矛盾,首先,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其次,绝大多数是利益诉求;最后,绝大多数发生在民生领域。因此,现在的社会矛盾是可防、可控、可解的。


      我们先来看一个关于分粥的故事。有七个人住在一起,他们每天都要分一大桶粥。怎么分呢?第一种,通过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一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天。第二种,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瘴气。第三种,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但他们常常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第四种,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个人都尽量将粥分得平均,就算分得不平均,分粥人最后拿到最少的那一份也只能认了。


      现在,我们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重在健全机制。一要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二要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三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推进诉讼与非诉讼方式有机衔接,建立规范完善的公众参与规则程序,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效果和效力。四要善于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五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以下重点:第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第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第三,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第四,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社会治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着眼于提升整体效能,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努力构建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防控网络,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统筹城市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城市安全运行。要以“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为目标,深入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还要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二是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四是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五是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五、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是社会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我们时刻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有以下几个关键。一是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二是强化预防治本,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三是推动建立行业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确保行业发展与公共安全同步推进。四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五是切实加大投入,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于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特别强调了这样几点:第一,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第二,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第三,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第四,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上海代表团讨论,在听取基层党支部书记代表朱国萍关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汇报后的讲话中引用了一句俗语:“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总书记还讲过这样一段话:“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那么,哪里是基层?基层最主要的就是城乡社区。所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强调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一方面,表明基层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极端重要地位;另一方面,说明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从农村看,一方面,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空心化”,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三留守”问题突出。所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这个关爱服务体系当然是一个民生问题,但同样也是一个社会治理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在承包地的分配和流转、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征地补偿、集体收益的分配等方面的矛盾突出。从城镇来看,我国处于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按常住人口计算,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8.5%。但是,一方面,城市环境、交通和社会治安等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仍然突出,人民群众极为关注;另一方面,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城市管理部门。社区种类错综复杂,社区管理就不可能有一个统一模式。


      无论是体制机制还是具体工作举措方面,无论是社会治理多主体作用的发挥还是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方面,我国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这就必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如何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一要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二要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进人口有序流动。三要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主动从源头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四要打造群众自治平台,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和其他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基层社会治理要突出自治特点,推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减负增效,让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回归居民自治本位,沉下心来抓治理、抓服务。要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组建矛盾调解、设施维护、环境整治、文体活动等专业自治委员会,组织好居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有几点值得我们特别重视。一是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来的。第二,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了家庭美德,但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里面再次予以强调。第三,强调加强边疆治理,推进兴边富民。


      七、完善国家安全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八、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八社联动”


      最后,我想做一个简要的小结。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八社联动”。“八社联动”是我们前面所谈到的几个方面的小结。


      第一,发展社会事业。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共享发展。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事业、民生建设是密切相关的。发展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又密切相关,因为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没有经济发展做基础,只能是一种良好的愿望。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两者不能脱钩,要统一起来。


      第二,建设社会的基础设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的基础设施,有两点值得我们特别重视。一是社会规范建设。这里讲的是广义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风俗习惯,也包括了社会信用体系、公共精神等。二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而社会规范、社会心理这两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有着密切关系。


      第三,建设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最主要的就是城乡社区,但不管是城市社区还是农村社区都是千差万别的,所以要因区施策,而且“社”和“区”两者要并重。


      第四,优化社会结构。我们现在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提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相联系的就是,要促进社会流动,尤其是社会的向上流动。


      第五,发展社会组织。社会治理其中一个重要的主体就是社会组织,我们现在的社会组织,一方面,数量有限;另一方面,发挥作用也很有限。所以,如何盘活存量、做大增量,使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第六,培养社会治理的人才。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没有人才就无从谈起。社会治理是一门学问,是一门技术,我们需要重视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第七,规范和引导网络社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网络的发展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很多有利条件,但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我们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第八,扩大社会参与。社会治理体系或者社会治理格局都强调要扩大社会参与。如何发挥公众作用?在社会治理中,尤其要重视互联网思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其中的“智能化”就是一种互联网思维。因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所以,要用好现代科技、信息手段来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激发全社会活力,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群众的事多同群众商量,群众的事多依靠群众。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调的是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更好引导和规范社会生活。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除了前面我们讲到了互联网思维,还包括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够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和社会治理各类人才队伍。



      北京四海昌信咨询中心,中央政策解读专业服务机构,邀请著名经济学家,党建专家,法学专家,文化专家等开展中央政策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干部培训,专题培训,课题研究,投资并购,招商引资,公共关系,十四五规划等服务。联系电话:010-68998188
民生智库——北京四海昌信咨询中心  Copyright © 2008-2018 京ICP备09033294号-1   
投诉电话:010-68005797 地址: 北京市万寿路甲12号D座7层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