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新八项规定:请假超总学时1/7者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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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3-25   来源:未知


  •   中国江苏网3月25日讯 我市日前制定并公布《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八项规定》。

      根据八项规定,所有学员必须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请假半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1天由教务处长批准,请假2天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批准。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的1/7或逾期3天没有报到者,按退学处理,参加下期同类班次的全程学习。

      据市委党校副校长奚炜菁介绍,为配合八项规定,今年党校所有主体班开班前,都将签订《勤学习守纪律树形象承诺书》,还将试行学员百分制考核量表,总学分不及格不予毕业。

      今年上半年将举办8个培训班,学员人数达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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