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地市级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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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6-09   来源:未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提高体育行政部门履行公共体育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群体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群众体育干部培训规划(2011—2015年)》,经研究,定于6月下旬举办2013年地市级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全民健身计划》、群众体育重点工作内容的深入学习,使参加培训的群体干部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全民健身计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促进群众体育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的贯彻实施。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4—28日(24日报到,28日离会),江苏省苏州市南亚宾馆。

      三、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

      (一)各省(区、市)参加培训人数参照本省(区、市)地级行政区划数量及以往参加培训人员表现情况予以分配。

      (二)天津东丽区、上海杨浦区、安徽铜陵市、福建福州市、山东烟台市5个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单位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各1人。

      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和参观考察等形式,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贯彻实施;

      (二)转变政府群众体育职能;

      (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四)群众体育组织、设施、活动工作内容;

      (五)群众体育工作经验介绍;

      (六)参观考察。

      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五、培训经费

      培训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培训班期间食宿费、培训会务费用由总局负担。

      六、报名

      请各省(区、市)体育局统一填写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并指定其中1人为联络员,于2013年6月21日前传真至苏州市体育局群体处。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单 位:苏州市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高亚萍

      电 话:(0512)65221708, 13962521093

      传 真:(0512)65232830

      邮 箱:499529852@QQ.com

      联系人:王华纳

      电 话:13506218995

      单 位: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联系人:杨 敏

      电 话:(010)87182708, 13911982698

      附件:1、2013年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2013年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3、2013年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报名表

      办公厅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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