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国税局坚持“大教育、大培训”格局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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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01-16   来源:未知


  •  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国税局坚持“大教育、大培训”格局,按照“三支队伍”分类培训的思路,以培训需求为导向,注重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创新方式方法,注重结果应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探索形成具有太原国税特色的教育培训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的全面发展整体提高。

      一是坚持先进的理念为引导。

      全市系统始终坚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税收事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税务干部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这一教育培训理念,先后提出并在全市系统大力倡导“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真学、真懂、真用”“学习既是个人生存的必要,也是组织发展的必须”等学习理念。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率先垂范,重视学习、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学以致用,有效解决了税务干部“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学”的困扰,广大干部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在全市系统营造了见贤思齐、勤奋上进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是以完善的机制做保障。

      坚持长规划和短安排相结合,将教育培训工作列为《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十二五”时期国税事业发展规划》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了“逢训必考”、“培训质量满意度调查”、“学时学分制”培训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为参加集训的干部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对学员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考试成绩等进行通报并与单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制定并落实《人才库管理办法》规范业务骨干的选拔和培养,把教育培训作为专业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通过竞赛、考试、单位推荐选拔等方式,建立了稽查人才库、征管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和师资人才库,使一批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工作业绩优异的干部有了明确的能力定位。

      三是通过严格的考核提质效。

      将教育培训作为干部绩效考核一项重要内容,对干部的各类考试成绩、业务培训成绩、政治理论学习成绩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权重占10%,同时,按照培训学习档案,严格考核,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将教育培训作为岗位确定、岗位调整和干部提拔的依据之一,坚持“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大大激发了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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