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警惕反垄断讨论陷入阴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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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9-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 薛兆丰,经济学者,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前身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曾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Northwester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博士后研究员,为美国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薛兆丰教授对法律、管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具有独特见解,长期关注信息技术创新与互联网商业在中国的发展,为“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和“微金融50人论坛”联合发起人。薛兆丰教授的研究兴趣包括价格理论、法律经济学、竞争政策和电子商务管制与治理。2002 年出版《经济学的争议》,2006 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中国十大青年领袖,2008年出版《商业无边界——反垄断法的经济学革命》,2009年出版《经济学通识》。

    警惕反垄断讨论陷入阴谋论

      9月19日夜间,方兴东创办的“互联网实验室”发布了一份竞争与垄断研究报告,称中国电商平台的发展,危害地方经济发展,危害国家政经安全,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出海谋发展也会对我国经济带来冲击。 9月20日,著名经济学家、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表示,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正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精准扶贫”的号召,出海谋发展,深入农村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取得的成就得到全社会一致认可。在当前宏观经济局面好不容易向好的背景下,应特别警惕扭曲、泛化反垄断讨论,将反垄断这样的学术议题拉入阴谋论,既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我国新形势下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创新发展。
     
      反垄断是专业学术概念,警惕被利用“打棍子”、“盖帽子”
     
      身为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的薛兆丰,是中国反垄断领域的著名专家,他在美国乔治?梅森大学主修反垄断法律经济学研究,获得博士学位。
     
      薛兆丰表示,反垄断问题是个非常复杂,非常专业的学术概念。但也特别容易被人利用“打棍子”,“盖帽子”,假借反垄断之名制造阴谋论,可能让企业家不敢竞争,乃至不敢创新,对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上述报告总结了阿里京东的相关争论,还有微信封杀淘宝、华为微信用户数据争执等事件。称“这些冲突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恶化行业创业创新环境”,报告称,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国内各地与政府合作发展新经济“会绑架地方经济发展“;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会对我国经济安全带来风险”;去海外布局则会“对我国国民经济带来冲击,影响整体政治和经济环境的稳定。 ”
     
      “如果按照这个报告的逻辑,我们国家‘精准扶贫’、‘一带一路‘战略就是错误的?”薛兆丰教授说,事实上,在美国出现逆全球化声势后,中国领导人勇敢的挑起了继续推动全球化的重担。中国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互联网企业正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号召,输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出海谋发展,增强了我国经济在全球的话语权。另外,各地“淘宝村”出现,解决了农村就业,帮农民创富,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赞赏,电商精准扶贫也成为国家多个部委力推的发展战略。互联网新经济增强了我国经济实力,取得的成就得到全社会一致认可。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召集人:处理好反垄断与保护创新关系
     
      近期是反垄断法颁布十周年。多位反垄断领域的权威学者和官员对我国新形势下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创新发表了意见。
     
      薛兆丰表示,滥用反垄断法必然会破坏竞争和创新。以电商为例,这个领域竞争剧烈,一些占有优势的平台,是消费者用脚投票投出来的;而只要它们稍有懈怠,就会失去市场优势。在这种情况下,竞争本身就是消费者最好的保护人,不应该滥用反垄断法来干扰竞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互联网领域因为高度动态的竞争态势,人们发现再大的“店”也不敢随便“欺客”。互联网相关市场的边界远不如传统领域那样清晰,在此情况下,不能高估市场份额的指示作用,不可轻言反垄断。
     
      刘晓春认为,针对互联网企业的行为,应当充分考虑互联网产业不同于传统经济的特征,给市场竞争留出足够的空间。动辄认为某类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甚或作出“垄断行为”的断言,都会有失轻率。
     
      8月30日,《法制日报》发表最高法张军文章,认为对互联网经济,不能以臆想中的垄断概念来认识其规模化和集中化。互联网企业往往是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在竞争中取胜,而不是由企业之间通过相互勾结串通来影响市场,这与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垄断有所区别。
     
      他认为,市场经济是鼓励竞争、保护竞争的经济,因此,要尽量保证行业入口的畅通,明确“保护竞争和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目标。必须站在时代发展的背景下理解反垄断法,防止反垄断法的滥用,保护新经济健康发展。
     
      针对互联网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近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出席中国竞争政策论坛时表示,中国政府将结合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特点,处理好鼓励创新与保护竞争的关系,构建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
     
      而就在各方专家纷纷发表观点之际,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张穹表示,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原先适用于传统行业的反垄断工具已不适用新经济。执法机构需要调整反垄断执法工具和思路,处理好反垄断与保护创新的关系。
     
      当天是,这一高层表态也为近期学界对于“互联网平台是否涉嫌垄断”的讨论做出定论。
     
      张穹指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竞争政策会继续扮演重要角色。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各地执法机构都面临数字经济领域竞争执法的新问题,由于这些新兴行业具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平台模式等特点,原先适用于传统行业的反垄断分析工具无法直接适用,执法机构需要调整反垄断执法工具和思路,正确处理好竞争执法与保护创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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